攸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02-26 12:40:15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张娜 |          浏览量:86587


攸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已经2022年2月26日攸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攸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北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的工作打算,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1年,攸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聚焦服务保障全县大局,在维护社会稳定、践行司法为民、守护公平正义、强化自身建设、推行阳光司法方面持续发力,检察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为攸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会议要求,攸县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会议要求,围绕县委“一二三四”发展思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自觉能动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打造“三个高地”、推进“三大会战”战略,促进高质量发展,重振攸县雄风提供优质可靠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责编: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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